9月1日,安徽淮北市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违章操作电焊的两名责任人罚款1000元,使他们第一次接受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2009年8月25日,淮北消防在对该市九州大厦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淮北市朱氏铁艺装饰部工人刘某正在大厦二楼楼梯处进行电焊操作,现场没有采取保障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而此时大厦正处营业期间。而刘某的行为受朱氏铁艺装饰部负责人朱某指使。刘某的行为是“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朱某的行为是“强令他人冒险作业”,均违反了《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刘某和朱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应负有责任。在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证据面前,朱某认为自己确实没有注意消防安全,以前都是这样干的,没有被查到过,也没有注意过。通过这次的处罚,自己确实感觉应该学习一下《消防法》了,注意安全十分必要,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的安全,愿意接受处罚,并一定吸取教训。
日前,淮北消防已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分别对朱某和刘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