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丽分局的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丽分局华明工商所装饰装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通知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丽分局华明工商所装饰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LGPC-2007-02 )
二、项目的内容:大厅、内外檐、厨房、卫生间等装饰装修。甲方供主材及辅料,成交的供应商只承包人工费。
附: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主材及辅料清单各一份。
三、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一)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具有从事装饰装修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二)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外地企业进津施工备案书副本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主材及辅料清单计算并提供人工费报价。采购方只接受供应商一次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单分别以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单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在报价单启封处也需加盖公章。不按要求报价,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外地企业进津施工备案书副本、 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提供与本次采购类似工程的成功案例(三年内的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获取询价通知书时应向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交200元工本费和2000元保证金,在询价会议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三日内都可凭票据无息退还保证金。
(五) 成交供应商应向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服务费,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5%。
五、获取询价通知书及提交报价时间及地点: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07年1月 26 日至2007年1月 29 日 上午9:00至下午5:00在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提交报价时间及地点: 2007 年 1 月 30 日9:00在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将所有工程竣工。
2.工程验收标准执行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质量标准:合格。质量保证:按国家规定施工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执
七、服务承诺:
1、按国家规定施工质量标准和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福山路28号
邮政编码:300300
网 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tj-dongli.jsp
电子信箱:zhangcui1965@sina.com
联系电话:84375904
传 真:84376988
联 系 人: 刘女士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