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最近购买了一套柚木家具,使用后却发现不过是在家具面上贴了一层柚木外皮,并非消费者想要的实木家具,但因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商家坚持不肯退货。
李女士说,当时只听销售人员介绍,在签订合同中没有要求注明家具材质是柚木,等到使用后才发现并非柚木。但商家表示,家具确实是柚木,只不过是采用的贴木工艺。可消费者本意是要购买柚木制成的实木家具,因此产生纠纷,据了解,目前市场还未有关于家具的详尽的合同范本,消费者购买时往往以口头协议为准,忽略了文本的约定。如一消费者购买的楼梯,只在合同上写明质量按厂标验收,但送到消费者家中的楼梯,楼梯的色差、平整度很差,消费者要求退货也没有相关依据支持。
市消委会介绍,虽然目前家具包修有了相关规定,但家具质量还没有统一标准,一般都是根据厂标来认定。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往往听从厂商营销员介绍,对产品的具体质量只能从外观上判断,对家具的材质、附料等不能直观了解,与销售方签订的合同非常简单,具体的材质,质量标准、颜色和处理纠纷的方法往往不标明。业内人士提醒,在购买家具时,一定要在合同上注明材质等细节,以免实际物品与承诺不符时,无据可依。
新闻线索提供者: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