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推迟4个月之久的中欧领导人峰会在北京落幕。其背景是,作为当前世界经济中最主要的系统性风险之一,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近日呈现出喜忧参半的前景:12日,希腊议会通过了全新的财政紧缩法案,可第二天,国际评级机构穆迪仍然下调欧洲多国信用评级。在此情况下,欧债问题和双方经济合作成为广泛关注的焦点。那么,中欧领导人此次会晤究竟取得了哪些成果?
公报有亮点:两个首次
在峰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中国政府表示,中国已做好了加大参与解决欧债问题力度的准备。这无疑是迄今为止,中国政府对此问题的最积极表态。此种积极态度在双方会晤后发布的联合新闻公报中也有体现:“双方表示将积极看待并支持彼此发展。中方重申将继续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
公报中还提出,“双方决心将中欧合作打造成21世纪国际合作的典范”。在2011年5月中欧一系列频繁互动中,双方曾提出类似的共识,但以文字形式写入公报,还是头一次。中欧没有根本利益冲突,相反,还在建立多级世界等目标上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完全有条件建立“典范”式的合作。
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徐明棋表示,这种表述体现了中欧双方加强经济合作的意愿,而欧盟委员会在欧洲经济事务上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双方此种意向对于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扩大中国对欧投资等具有积极意义。他还注意到,公报称“双方领导人强调迅速全面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这也是中欧峰会头一次将该问题写入文件,显示欧盟今后将会把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放在优先的政策位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前会长、前驻德国大使梅兆荣则指出,这为中欧未来合作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其具体含义会在今后的合作实践中得到丰富。但具体合作过程中,需要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中欧之间其实存在两个层面的合作,一个是和欧盟委员会,一个是与欧盟成员国,这就带来合作的复杂性;而且欧盟还不是一个国家实体,不像与成员国的双边关系那样相对容易处理,如何协调好这两个合作层面的关系对双方来说是一大挑战。
战略契合点:能源合作
梅兆荣表示,本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敏锐地捕捉到中国的“十二五”规划和“欧洲2020战略”的契合点,凸显了双方对由此带来的机遇的珍惜,这非常鲜明地表现在能源合作上。
在能源合作领域,双方决定2012年6月举行中欧高层能源会议,届时将就能源安全、能源科技以及中欧能源发展战略与规划进行深入交流,确定未来双方务实合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据悉,能源合作其实已成为中欧双方最为活跃、最具潜力的合作领域之一,中国与法国在核电、与德国在光伏发电、与丹麦在风电、与英国在石油勘探开发等方面已开展多项务实合作。
梅兆荣认为,未来在绿色新能源方面,中欧之间的合作尤具互补性。欧洲具备技术优势,中国则发展势头强劲,市场需求大,像风能这样的可再生能源,中欧双方便分享了市场和技术。中欧此前也举行过数次能源对话,而高层能源会议则是对双方领导人共识的具体落实,这意味着双方的能源合作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
徐明棋表示,中欧能源合作一直在谈,尤其是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原先欧盟相关企业对于技术转让的要价太高,不利于双方合作,现在欧盟认识到中国节能减排的决心,认识到了这一广阔市场的前景,准备扩大对华技术合作的力度。
除了能源合作,本次会晤在深化人文交流、信息技术合作等其他领域也颇多新意。比如双方同意建立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成立中欧网络工作小组,2012年还将举办首届中欧市长论坛以推进城镇化伙伴关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