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mm,shuman,seeger和nurick(1990)认为创业团队对于研究者和创业家的重要性在于创业团队的普及性以及它对公司创业绩效的影响。
在普及性方面的研究实证包括:
obermayer(1980)对波士顿、旧金山和密尔瓦基等地区的33家成功的高科技公司所作的定性分析,发现其中有23家的公司是由创业团队的方式来创业。
tech,tarpley和schwartz(1986)对237家的个人计算机软件创业者所作的研究发现,其中只有68个个案是属于个人创业者的形式,超过三分之二的厂商有两个或多个合伙人。
cooper(1973)对60年代和70年代的高科技创业者的调查发现,在austin的高科技厂商中的48%、在palo alto的高科技厂商中的61%、和955家位于不同地理区位的厂商中的59%都是由两至三人的团队方式来创业的。
roure(1986)对36家新创事业的调查发现其中的31家是由团队形式来创业。虽然诸多学者提出因为高科技创业因为需要技能互补才得以成功故多以团队的形式来创业,而实证也证明此事实,但是decarol&lyons(1979)对122家女性创业,其中只有少数几家是高科技企业所作的调查,发现其中38%是属于合伙创业。
1983年也曾对25家成长最快的小企业的调查,发现有将近一半是由两个或多人一起合伙创业,而这些企业都并不是属于所谓的高科技产业。所以,即使是低科技领域的创业,团队、合伙的创业形式仍然是常见的状况。
因此,kamm,shuman,seeger和nurick(1990)认为不管是地理位置的所在、产业的性质、创业人的性别的差异,新创事业明显地多由创业团队的形式来创业。
创业团队对公司创业绩效影响的实证,尤其是对获利率、存活率、成长潜力的影响。很多证据都显示,一个优良的创业团队是创业成功与失败的企业中最大的不;一个新创事业的成长潜力与他创业团队的优劣有着很强的关连。研究结果包括:
virany & tushman(1986)追踪成立已12年之久的迷你计算机厂商发现经营绩效高低厂商的差别高阶管理团队的诸多特性,例如产业经验、创始人就是ceo、内部雇用、管理所有权的有无。
很多研究报告都显示,创业投资公司都认为创业团队在创业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针对创投业者的调查,将近有一半没有成功的投资案是因为创业团队的关系。
cooper和bruno(1977)发现80%的高成长的企业大多以两人以上的创业团队创业,而无法继续生存的企业则较少以团队的方式创业。
timmons(1979)观察到个人创业家很难建立每年百万(million-dollars-plus)的新创企业。obermayer(1980)发现在他的研究样本中,10个个人创业中只有3个达到每年6百万营业额或更多规模的企业,然而在23家以创业团队创业的企业中有16家企业达到上述的成长规模。teach(1986)提出创业团队的大小对于厂商的成功相当重要,且平均来说,创业团队比个人创业来的成功。
1988年venture杂志对100家在ipo前三年表现最好的企业做调查,发现其中有56%是创业团队创业,且团队成员都还在,其余的44%不是由个人创业就是只剩下一个团队成员,t-test发现创业团队比非团队创业来的成功,包括在股价的表现,尽管在营收、净利并未达到显著差异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