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济南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 根据方案,到2015年济南市计划关闭矿山47家,其中2013年关闭12家,2014年关闭12家,2015年关闭23家。
关闭标准包括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且整改无望的;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应采用而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以及未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的;饰面石材矿山未采用轮锯开采工艺的;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小于300米的;基建矿山建设期限已满,仍未完成建设任务,未提出延期建设申请以及试生产超过规定期限,未依法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转为正式生产的;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等。此外,还将对非法违法开采的矿山以及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