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工商局开展钢材市场专项整治

   2013-06-26 13730

       随着临桂新区及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钢材等建筑材料市场需求量大增,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钢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钢材和“地条钢”、“瘦身钢”等违法行为,规范钢材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临桂县工商局从6月14日开始,在全县流通环节全面开展钢材市场专项整治,严惩“瘦身钢”经营者。

    该局以钢材商品为重点,以销售假冒伪劣钢材集中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钢材市场为重点区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钢材质量大检测行动。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钢材经营主体56户,查获无照经营3户,对11家钢材经营户的4个品种14个批次的钢材进行了抽样送检,其中11个批次的钢材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据悉,不合格的11个批次钢材主要为混凝土用热轧罗纹钢筋,其强度、拉力和弯曲度、重量均不合格,除有2个批次为“地条钢”外,其他均是以小报大,所标型号明显小于国家标准,是典型的“瘦身钢”。如标称规格直径12毫米的混凝土用热轧罗纹钢筋,身材大大缩水,实际检测只有8至10毫米,而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规格应为11.5毫米、正负误差应不超过0.4毫米。钢材犹如建筑物的脊梁,其质量事关建筑物的安全性能和抗震性能,这些达不到国家标准,变脆易断的“瘦身钢筋”给建筑质量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经检不合格的“瘦身钢”既有经营者从非法渠道低价购进的,也有经营者经冷拉而成的,而且在钢材市场形成了一种销售“瘦身钢”的“潜规则”。

    对此,临桂县工商局对经检验为“瘦身钢”的经营户,除追溯来源,没收其产品、进行行政处罚外,并责令其退出市场。该局负责人表示,只有对拉长减细、质量不达标的“瘦身钢”销售者处以“重刑”,才能震慑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消费者人身安全。今后,凡发现非法销售“瘦身钢”者,一律按此处罚。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临桂县工商局将进一步规范钢材经营户的市场主体资格,建立健全经济户口档案信息和质量诚信档案,指导、引导钢材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坚决查处取缔无照销售钢材商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从而构建建筑钢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钢材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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