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体现是与消费者签定的合同一边倒,权利、义务不对等。
消费者刘女士在某家具名店广场看中了一套高档家具,价格12000元。刘女士当即想购买,但是服务员告诉她暂时没有货,如果购买,需要事先交货款总额的30%作为定金定货。由于特别喜欢,刘女士当场交了3600元定金,约定1个月后到货。可是货到时,刘女士经检查发现,书柜的侧板有损坏,要求更换。又等待了1个月,侧板换回来了,可是上面布满了划痕。刘女士认为这是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同时认为商场违约,要求商场在退货的同时,支付违约金,但是鉴于合同中商场只需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消费者认为与合同中规定消费者违约要支付20%违约金的规定差距太大,要求提高违约赔偿金额,即在退货的同时,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消费者违约要付20%违约金,而商家违约只需支付千分之5的违约金的格式合同违背了公平原则,经和平区别轻重缓急消协调解,商场为消费者退货,并付违约金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