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奖励和应急救援演练;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购置、改造、维护;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采用;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辨识、评估、整改、监控等方面。其中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劳动防护用品购置也应纳入其中。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昨日公布,其中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据悉,该条例将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