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PM2.5数据“外泄”真相

   2011-11-19 16030
PM2.5监测和数值对外发布难吗?

  虽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正在对外征求意见,将PM2.5纳入到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中,但环保部同时表示,因为财政资金支持等问题,“全国统一监测有难度。”

  对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的一位教授表示,执行PM2.5数值监测只是一个技术问题,只要对现有监测仪器(PM10监测仪)稍加改进便可做到。

  11月17日,江苏省分管环保的副省长徐鸣对本报记者表示,“PM2.5公布是迟早的事情,我们在技术上已做好准备,只等国家的通知。”

  南京样本

  11月14日上午7时许,官方新浪微博“南京气象”发布了一条气象预报的消息,出乎意料的是,这条常规消息中首次公布了“PM2.5细微颗粒物浓度”。

  但很快,这条微博被删除。

  “南京气象”的发布单位南京市气象局(台)对此解释是,系气象预报员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官方发布,并表示已对发布个人进行了追究。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数月前发文要求政府各部门利用网络平台建立自己的官方微博,以此形成与民间的互动,及时公开信息。若以政府规定看,11月14日这条“不经意的个人”消息,当属中国地方政府首次公布PM2.5。

  11月14日“南京气象”的微博发布信息显示,“近日大气层结稳定,虽天气晴好,但大气浑浊,据探测昨天一天我市能见度不超过8公里,PM2.5细微颗粒物浓度大都在75微克/立方米以上,超过正常水平。”

  在上述微博被删除的同时,另一个官方微博“南京发布”却在第一时间予以转发,并增加了“请注意自我防护”的字眼。

  “南京发布”由南京市委宣传部开通,代表着一级党政的官方微博。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PM10数值在30以下、PM2.5在10以下是“安全级别”,因为后者的危害更大。

  以此看,当天南京空气PM2.5数值超国际标准75倍,对应空气质量指数为156,属于不健康等级。不过14日当天,南京环保局给出的空气质量监测是“轻微污染”,首要污染物仍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

  如今的现实是,空气污染指数(API)和公众感觉到的空气质量之间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某天,如果PM2.5超标而PM10不超标,尽管个体人在器官感受上空气质量不好,但空气质量仍可能被官方既定为“优良。”

  PM2.5致病研究已开展

  “我们并未开展大规模、有系统性的监测与研究,并且数据的可对比性不大不具备代表性,但是阶段性成果仍可为政府制定决策尤其是环保类做参考。”国家气象灾害重点实验室的一位教授对本报记者如是说。

  “对PM2.5,在国家标准没有出台之前,我无法给出一个评价,但是,如果参照国际标准,至少在我们做研究的那个时段,PM2.5污染水平较高。”上述国家气象灾害重点实验室教授如是说。

  例如,2007年6月13日—2008年5月29日,对南京大气中PM2.5进行了连续采样,并分析测定了PM2.5中K、Al、Ca、Pb等30种元素的质量浓度,对比发现这些元素在霾日与非霾日的污染特征发现,PM2.5污染水平较高,年质量浓度均值达103微克/立方米,而霾日PM2.5质量浓度水平是非霾日的2.35倍。

  事实上,学者的研究更多在于观察PM2.5的主要来源,这发现,土壤尘、冶金化工尘、化石燃料燃烧、垃圾焚烧及建筑扬尘,其贡献率依次为29.21%、20.15%、27.15%、7.09%和5.10%。

  就南京的PM2.5分析,人为污染而富集于PM2.5的元素占据主体,如S、As、Pb、Zn等4种元素的富集系数均很高。

  此外,PM2.5中PAHs(多环芳烃)污染市区比郊区严重,高出近4倍,采样中市区强致癌性的苯并(a)芘最大浓度达0.034微克/立方米,比郊区平均浓度高出34.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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