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让一单二手房买卖泡汤,双方闹上法庭最终和解
南都讯记者杨森路漫漫因限购令而引发的黄岐“广房置业9·16购房事件”纠纷,日前迎来了最终的解决。房产中介广房置业向业主陈女士退还购房款36万及定金11610.40元,陈女士则向广房置业书面道歉,双方在法庭上也以和解收场。
限购令带来的困扰
2010年10月,陈女士委托广房置业欲购买名雅花园32座1704号房。就在双方约定准备交易时,佛山限购令出台。由于陈女士夫妇均没有佛山户籍,也没有购买社保或缴交个人所得税,属于限购人群,失去购买该房的机会。
根据双方签订的退款协议,广房置业在9月15日前退回代收陈女士楼款36万,双方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协议未能履行,陈女士拒绝办理退款手续。陈女士认为买卖未成乃广房置业的责任,要求其按合同双倍赔偿其代收的36万楼款,并一直拒绝办理退款手续。而广房置业则认为,先前是陈女士缺少经济能力导致买卖延后,而后因政府政策导致陈女士失去了购房能力,广房方面没有责任,拒绝赔偿双倍数额,只愿意退还原来代收的36万楼款。
双方未能谈拢。陈小姐遂连续四天在多间广房分行通过拉横幅、写大字报等方式,指责广房欺诈36万房款。
买主方书面道歉
广房置业总经理张桂东说,陈小姐拉横幅、写大字报等方式严重影响了广房置业的声誉,遂一纸诉状将陈告上法庭。张桂东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广房置业的操作并无任何失当之处,并提供多个双方签订的协议加以证明。
11月3日,广房置业方面向陈退还了36万代收款,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11610.40。随后,陈女士方面也接收了这笔款项,并表示了和解意向。同时,陈女士出具了书面的道歉协议,双方约定此后购房事件就此结束,互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