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闻,该议案提议向使用现金投资购买50万美元以上住宅房产的外国人发放居留签证,包括独户住房、单元公寓屋和联排别墅。申请人既可把全部50万美元用于购买一套住宅,也可先花25万美元购买一套,然后用剩下的钱再买一套用于出租。此后,购房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可以获得美国政府颁发的3年期有效的居留签证,还可以续签。
试想,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0多万元,放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也不过能买个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还只有70年产权。而倘若议案落实,这笔钱不但可以在美国买到拥有永久产权的漂亮别墅,还可以获得居留的资格。孰优孰劣,不言而喻。不过,还是且慢吧。暂不说该提案还只是一项提案,并没有获得通过,单从提案本身来看,其中不靠谱的地方就有多处:第一,50万美元必须全部为现金,不可以向银行贷款或者分期付款;其次,购房者每年最少要在美国居住180天以上,并完整缴纳各类税费;第三,买房者获得的只是居留签证,不是工作签证,不能随便在美国工作;第四,买房者并不能享受到美国一些诸如医疗补助和社会保险之类的福利措施。也就是说,表面上看只需要50万美元就可以住进你在美国的大房子,但潜在的开销却是相当的惊人。你要为你的“豪宅”每年缴纳1%-3%的房产税;你的人要住在那里,但不能工作,就必须不停地花钱;你虽然人在美国,但本质上跟旅游差不多,因为你不能享受医疗补助和社会保险等,一旦生病的话,美国医疗系统的高额费用与一比六点几的汇率就像个巨大的风筒一样将财富从你的手中吹走。
更为“坑爹”的是,提案规定,一旦你不堪忍受,卖掉在美国的房产,那你就无法在美国继续合法居留,绿卡、移民之类的事情就更不要提了。换句话说,这个提案就是希望你在美国不停地花钱,进而去拯救至今仍处于下降通道的房地产市场,然后再为美国的消费部门和政府贡献一大笔进项,亦即刺激疲软的美国经济。而你的利益,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事实上,目前门槛同样为50万美金的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在中国已经很热了,但是,决定移民成败的关键——“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这一项任务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达到的,目前EB-5投资移民失败的案例多数是被卡在这个环节。由此可见,美国对于移民的控制还是相当严格的。再者,仅在中国,身家数百万元且有移民倾向的人就不在少数,虽然EB-5投资移民项目有这样的风险和失败的案例,在中国依然受到热捧。有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申请投资移民EB-5签证的人当中中国人就占了3/4。而倘若“50万美元买房可获居留签证”的议案获批,那世界范围内持币涌入的人数就可想而知了,美国政府也不可能为了钱就全然不顾由此引发的移民安全问题。
而即便是该议案获得通过,“购房入户”所换得的居留权距离最终获得绿卡还有很多关卡要过,还有漫长的路途要走。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投资人在被这个提案用房子“吊”着在美国消费三年、五年乃至更长时间之后,绿卡没有拿到,钱却消耗的差不多了,最终他们只能无奈地卖掉房子卷铺盖回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