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对中国输加不锈钢洗涤槽双反调查做出终裁
2012年4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就对华不锈钢洗涤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做出终裁裁决,共有七家应诉企业获得了单独的反倾销、反补贴税率。其中,反倾销税率在4.4-103.1%间不等,反补贴税率在0.2-40.8(人民币/单位产品)间不等。未获得单独税率的出口商获得反倾销税率103.1%、反补贴税率264.9(人民币/单位产品)。
加拿大对中国产热轧碳钢进行反倾销复审
2012年4月25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中厚板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2012年8月2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就涉案产品是否存在倾销作出裁决,若为肯定性裁决,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于2013年1月8日就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对加拿大国内产业是否继续或再度造成损害作出裁决。
1997年2月1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中厚板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85110.00、72085199.10、72085199.91、72085199.92、72085199.93、72085199.94、72085199.95、72085219.00、72085290.10、72085290.91、72085290.92、72085290.93、72085290.94和72085290.95。1997年9月2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发布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