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7个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将形成系统完整的规划体系,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将着重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和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势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产业发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信息引导,提出对策措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组织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7个产业发展规划。
二是加大要素支持。中央财政于2011年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需求激励、商业模式创新等综合扶持方式,以组织实施参股创投基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等为载体,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尽早成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三是加快体制改革。在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新能源配额制度方面,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0.004元调整为0.008元,制定了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等。
四是强化科技创新。“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都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资源环境等领域进行了重点部署,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是积极培育市场。组织实施了“节能惠民、十城万盏、十城千辆、金太阳”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广节能空调3000多万台、节能汽车360多万辆、高效节能电机400多万千瓦、节能灯1.6亿只、160万盏以上LED灯,试点运行各类电动汽车1.4万辆,建设光伏发电项目343个。
六是开展国际合作。发布实施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的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