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砖瓦窑全部要关停

   2012-05-07 3840

“对经限期治理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砖瓦生产企业按照法律程序停业、关闭,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吊销违法企业土地证和营业证……”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黄羊头砖瓦窑搬迁改造专题会议。副市长牛向东出席会议。

  今年3月31日、4月19日和4月28日,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先后三次赴黄羊头对砖瓦窑企业搬迁改造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在督察过程中发现,目前黄羊头周边砖瓦窑企业搬迁改造整体工作进展缓慢。其中,30户砖瓦窑企业虽然均已安装环保设备,但排放都不达标,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永登县、皋兰县建材园区建设手续不全,规划滞后,园区容量有限,不能有效解决搬迁改造企业入园问题。此外,黄羊头高速公路西侧还有不少无证非法经营砖瓦窑企业也在生产,影响了搬迁改造工作的开展。

  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表示,为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彻底解决该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建议各县区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对经限期治理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砖瓦生产企业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停业、关闭,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吊销违法企业土地证和营业证,协调供电部门对其动力供电采取拉闸停电措施。

  在听取了各部门、县区对该项工作的汇报后,副市长牛向东要求坚决关闭无证非法经营企业,永登县、皋兰县政府必须于5月中旬无条件关闭取缔5户无证照经营企业,生产设施全面拆除。对其他无证非法经营的砖瓦窑企业,一并予以关闭取缔。二是全面关停所有排放不达标企业,5月中旬前黄羊头30户砖瓦窑企业,均无排污许可证、排放超标,对已恢复生产的企业,各有关县区政府要立即关停。三是加快新型建材园区规划建设,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企业顺利入驻。四是制定“一企一策”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步骤、具体措施,确保完成今年18户企业的搬迁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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