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理整顿重金属企业

   2011-11-29 8170
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张维庆为组长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环境污染问题调研组,近日在江苏省进行了专题调研。
  
  江苏省是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之一。今年以来,江苏省全面开展了重金属专项整治工作,在各地广泛排查和检查的基础上,6月,江苏省环保厅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省涉铅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根据检查情况,江苏省环委会决定:对存在工艺落后、无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简陋、污染严重等问题的企业,由各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卫生防护距离不足300米的178家企业,下达停产整改决定,并于今年底前由省辖市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冶炼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限期拆除生产设备;对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决定。
  
  江苏省环保厅还发出通知,将铅蓄电池的建设规模明确为新建起点50万KVAH,并且投资额不得低于8000万元(土地费用除外);扩建起点20万KVAH,并且投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土地费用除外)。对涉重园区的规划环评、涉重项目防护距离的确定、实行“减量置换”、进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等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今年江苏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调整了7亿元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的投向范围,把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增列为支持的重点。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的同时,要求各地更要安排、使用好地方资金,保证重金属规划项目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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