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认真审查五金电料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格要求经营者必须证照齐全,并在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对超范围经营的经营业户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并规范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进一步强化经营者是流通领域五金电料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督促其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商资格,验明产品标识和合格证明,索要并保存检验报告,签订质量承诺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销售商品是否为“三无”和不合格商品,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五金电料经营予以立案查处,确保销售商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