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显然是一个危险的先例。如果具体作业工作能合法地包括在高层管理的职务之中,那么,亲自拆阅来信或亲自检验公司的最终产品的总经理(我曾在相当大规模的企业中见到过这两种情况)也可以说他们是在做高层管理的工作了(因为他们的确是这样做的)。这一问题的规则是很简单的:
一、某项工作如果能由其他人去做,那就不应该属于高层管理的工作。当然,只要分析一下具体作业工作是否属于关键活动,就可以把绝大多数具体作业工作排除在高层管理的工作之外。因为,高层管理决不应该从事关键活动以外的工作。但即使是关键活动,也应该问一问“组织中是否有其他的人能把这些工作做得一样地好——或几乎一样好?或者至少有人能够做这些工作吗?”如果其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些工作就不属于高层管理的工作。
二、进入高层管理的人应该放弃他们以前从事的职能工作或作业工作,把这些工作移交给别人。否则,他们仍旧是职能人员或作业人员。
但并不能以“这是一项具体作业工作”为理由而把某项任务归入高层管理的职能之内。许多经理人员不顾书本上的劝诫而继续从事一些作业工作,是有着健全的本能的。但是,如果他们不先作关键活动分析而把一些工作列入高层管理的职务之中,那么他们就会做一些不恰当的具体作业工作。他们会去做一些他们习惯而愿意做的事,做一些他们一直在做的事,而轻视那些实际上属于高层管理职务之内的“作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