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宁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宁夏对“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主要指标作了明确规定,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
控制在22.6万吨、1.67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6.0%、8.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36.9万吨、39.8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
别下降3.6%、4.9%。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分别下降50%,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贮存处理设施。
“十二五”宁夏节能减排的主要任务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
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完善节能减排政策、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推广节能减排市场新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到2015
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10年下降1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重点用能产品
单位能耗下降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节能量310万吨标准煤。
据悉,宁夏将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
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