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通知

   2012-05-24 3120
根据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涂料行业岗位人员必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涂料生产企业必须至少有2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是在涂料(颜料)检验实验室认证中,作为认证部门认可的实验室人员资质。
  
  为帮助各涂料企业及相关单位培养和吸纳更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专业人才,促进企业不断稳步发展,中国建筑材料教育培训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开展《涂料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现将培训和考试时间、申报条件、报名方法等通知如下:
  
  一、鉴定考核对象
  
  各涂料生产企业、检测机构、质检站、试验室等从事成份分析、质量管理、性能检验的工作人员;对涂料所用的原料、成品、半成品及中间过程进行监督检验、质量分析的人员;以及各相关单位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
  
  ②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
  
  ③在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④大专院校部分以技能为主专业的毕(结)业生。
  
  2、申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校的毕(结)业生;
  
  ③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的人员;
  
  ④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或非职业院校(但专业性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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