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财政系统把节能减排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陆续出台了30多项财税制度和办法,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中央财政累计安排3380多亿元资金,加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共同带动社会投入上万亿元,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撑起了环境保护的一片蓝天。
2012年,中央财政将安排979亿元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251亿元,加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发展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中安排的资金,合计达到1700亿元。
多项节能重点工程硕果累累
资料显示,我国单位GDP能耗是发达国家的3-6倍,重点产品单位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普遍高20%—40%,建筑能耗仅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90年代水平。
针对这种状况,财政等部门通过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一手抓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一手抓高耗能企业和设备淘汰,迅速扭转了“十五”后期我国能耗水平不断上升的趋势。
节能技术改造全面展开。出台财政奖励、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政策措施,大力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截至目前已有3900多家节能服务公司登记注册,年产值近1300亿元。积极支持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改造工程,按照第三方机构审核确定的节能量给予奖励。2007—2011年累计安排202亿元,支持了3500多个项目,“十一五”时期累计实现节能量近1亿吨标准煤,约占“十一五”全国节能量16%。
建筑节能扎实推进。积极支持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01亿元,地方财政、企业等社会主体投入超过上百亿元,完成北方采暖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6亿平方米。
淘汰落后产能效果显着。近几年中央财政安排了2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财政安排了100多亿元资金,共支持淘汰小火电8383万千瓦、小水泥4.9亿吨、小炼铁1.1亿吨、小造纸1130万吨等落后产能,累计实现节能量占“十一五”全国节能量近40%。大量落后产能的退出使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得到优化升级,产业竞争能力大幅增强。如电力行业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的比例由47%提高到71%,火电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30克/千瓦时,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打造绿色发展新引擎
近年来,财政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2007—2011年累计安排财政资金316亿元,支持推广5.2亿支高效照明产品、5000多万台高效节能空调、460万辆节能汽车、500多万千瓦高效电机,直接形成年节电280亿千瓦时,相当于三峡电站每年一半的发电量,年节油130万吨,拉动消费5500多亿,打造了绿色发展的“新引擎”。特别是为抢占未来汽车工业发展制高点,在北京、上海等25个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和6个城市私人领域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到2011年底,已累计推广近2万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间接补贴”机制,由企业在销售时先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事后再与中央财政据实清算,这样既减少中间环节,保证消费者可以及时拿到补贴;也有利于落实企业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得到了推广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国务院领导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环境监测体系为生态环境建设护航
近年来,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环保、建设等部门大力支持环境监测、评价、统计等基础工作,加强环境监督力量建设,创新机制,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方式集中成片推进各项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了公共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障作用,基本遏制和减缓了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恶化的趋势。
一是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近几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20.5亿元,在全国支持建设了350个国家、省级地市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实现对水、大气环境以及企业排污口等全方位、多层次监控,促进解决了长期以来环境保护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难题。
二是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2007—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714亿元,在三河三湖、松花江、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流域和重要水源地支持建设了污水管网11万公里;在“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地区支持建设了3200多个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七大水系好于三类水质的比例提高幅度超过14个百分点。
三是农村环保取得新突破。近两年,财政部和环保部先后与江苏、辽宁、四川、河南等省份签署责任书,采取“以奖促治”方式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截至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了80亿元,地方财政和社会投入约120亿元,在全国支持了1.66万多个村镇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直接受益人口达到4000多万,每年可形成COD减排能力约20万吨。
四是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支持了河南、湖北、湖南等26个省份开展铅、汞、铬、砷等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优先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等比较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超前谋划,大胆创新,初步构建了从资源评价、技术研发到产业化示范和市场培育各个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风力发电迅猛发展。近年来,财政部牵头制定实施了一揽子促进风电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一系列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我国风电装机规模五年内保持了年均翻一番的增速,到2011年底累计达到6236万千瓦,跃居世界第一;自主设计的3兆瓦风电机组已经批量生产,10兆瓦以上的风电机组也在设计中。
光伏发电后来居上。三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39亿元,支持建设示范项目160万千瓦,带动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300万千瓦,到2011年底我国位列世界第5位,光伏发电建设成本从30多元/瓦降低到目前12元/瓦左右,成本比行业预计提前三年进入1元时代。
生物质能源发展步伐加快。积极支持发展生物燃料乙醇,目前产能规模已达到209万吨,实现了在10省市的封闭运行,乙醇汽油的消费量占全国汽油消费量近20%,成为世界第三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国和消费国;积极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每年安排约3亿元用于支持将200多万吨废弃秸秆转化为商品能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秸秆焚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