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制作及安装价格清单
制作及安装价格清单
序号 栏杆名称 详细技术参数 全费用综合单价 (元/延长米) 其中:主材 简图
名称 型号规格 消耗量 (kg/每延长米)
1 钢管
…
方钢
…
扁钢
…
工字钢
…
槽钢
…
2 钢管
…
方钢
…
扁钢
…
工字钢
…
槽钢
…
… 钢管
…
方钢
…
扁钢
…
工字钢
…
槽钢
…
注: 主材消耗量为按图纸实际用量(含3%损耗)并分摊到栏杆每延长米的含量,该消耗量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附件二:铁艺栏杆制作安装技术要求
铁艺栏杆制作安装技术要求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甲方: (注: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 (注:乙方指定分包单位)
丙方: (注:康景在各地区的注册名称有别,具体办理签章前填写)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提高甲方开发工程的售后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正当权益及维护甲乙双方声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属于乙方所承建项目在总承包单位整体工程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并移交甲方之日至质量保修期满之间的全部维修实施业务,乙方现全权授权甲方直接委托的相关物业维修服务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所需费用均由甲方从乙方质量保修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丙方,且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在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合同、本保修书范围内所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关系,特签订本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依照双方工程合同所约定的承建范围的全部内容,亦包括所有涉及该承建项目的设计变更项目、签证项目、增加项目及零星项目等。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自总承包单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之日起,除下列特殊说明外,质量保修期限按有关政府部门所颁布的文件为准;若所颁布文件中未明确或暂未有可供参考文件的项目,其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
2.
3.
4.
5.
三、 质量保修金的计算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2% ;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预留,且不计取任何利息。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 (大写) /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
四、 维修业务委托
1. 乙方同意且已授权甲方:自总承包单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并移交甲方之日至质量保修期满期间的全部维修业务,均由甲方委托丙方实施;所需费用亦由甲方从乙方质量保修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丙方。
2. 乙方同意且已授权甲方:所需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丙方;若质量保修金不足于支付维修费用,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其他工程款(包括乙方与甲方相关单位之间的来往款项)扣除,并支付给丙方。
3. 甲方同意且已授权丙方:有关现场维修部位、范围、维修时间安排等相关业务,由丙方直接与乙方联络。同时,乙方亦同意接受甲方所授予丙方的该项权限,视丙方为甲方代表。
4. 甲方并未免除或减轻乙方在丙方负责维修业务期间所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义务;若质量保修金、其他工程款均不足于支付丙方维修费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力。
五、 质量保修实施
1.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保修期限内,乙方确保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保修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 为保证各方在保修期内迅速有效地开展维修工作,乙方在质量保修期需委派维修代表,负责工程维修工作的全过程跟踪,配合甲方对责任费用及维修业务的确认、参与业主索赔处理并确认赔付金额等工作。如果乙方对责任、维修业务及索赔的确认有异议,则由本项目原监理单位判定各方责任。如果乙方未委派维修代表,或所委派维修代表不履行上述义务,视为乙方已全权委托甲方代为履行相关工作,而无需再征得乙方的同意。
3. 自总承包单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并移交甲方之日至质量保修期满,委托丙方实施维修业务期间:
(1) 一般情况下,丙方须提前24小时将拟进场维修时间、维修部位及范围等有关内容书面传真通知乙方;若乙方所委派的维修代表未能在维修前到达现场及确认,经对维修前现场拍照或录像并通知甲方后,丙方可以直接安排维修,同时该项维修业务视为乙方已确认。
(2) 如遇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燃气泄漏、水电不通等涉及民生安危事项),丙方可以直接安排抢修,且该维修业务视为乙方确认,但须于进场维修后48小时内书面传真通知乙方。
(3) 丙方在实施维修期间,有责任保护成品及半成品。若因丙方原因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失,则由丙方自行负责。
(4) 如遇紧急抢修事故,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且该维修业务视为乙方确认。丙方在抢修事故期间,除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停工。
(5) 丙方保证足够的维修材料维修服务人员执行维修工作,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6) 如同一部位、同一缺陷的维修问题,经丙方两次维修后仍然不能达到相应质量要求时,甲方可以要求丙方无偿再次维修或另行委托公司代为执行,而此等另行委托所需费用由丙方负责。
六、 保修质量标准
在保修责任范围内,完成的维修工作,质量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房屋修缮工程的有关规范及规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