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艺栏杆技术要求
质量基本要求
一、要求安装牢固美观,角度准确、形象端正,无倾斜扭曲现象。尺寸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栏杆高度 ±2 卷尺测量
2 栏杆直线度 ±4 卷尺测量
3 栏杆竖杆间距 ±3 卷尺测量
4 栏杆水平杆间距 ±3 卷尺测量
二、栏杆焊缝饱满牢固,焊接处均匀、细腻、焊缝打磨良好;面漆喷涂色泽、厚度均匀,无淋挂、起皱或起色。漆膜均匀且不易脱落,不得有色斑、划痕、压痕等表观问题;安装后如若有以上问题,应对油漆破损处进行打磨重新油漆处理,过程如上述要求。在验收时,要求用硬物敲击漆膜不脱落。与样板校对不一致,且影响观感的产品,一律视为不合格产品。
三、栏杆成品或半成品应在工程制作完成后整体采用外缠胶带纸等方法进行保护,并不应在外墙面清洗完成前进行拆除,如因其他原因损坏、破损或拆除须及时恢复。
四、对于不符合设计标准,或因对我方设计图纸错误判断力不足,与我方设计人员沟通不足,反馈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产品设计缺陷等验收问题,由承包商承担责任。
五、所有我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仅对栏杆形式及用材作出要求,不对结构安全承担负责,承包商须自行进行栏杆抗水平冲击力等结构安全计算并对结构安全负责。围护性能栏杆与楼梯扶手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符合《国家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其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力应≥1kn/m。
六、本工程应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88》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栏杆、扶手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391-2004》
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GB8923-1988)》
7.《漆膜一般制备法(GB1727-92
8.《漆膜厚度测定法(GB1764-79(89))》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七、栏杆钢材应选用美标不锈钢Q235A,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八、钢质栏杆按照位置不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做防锈处理,防锈年限应保证在5年以上(全部工序应在工厂预制完成):
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根据设计方案提供约1.2m小段栏杆,保护包装带样品以及保护措施方案;
施工管理与竣工验收
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安排有经验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其应常驻现场全面负责施工。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任意调离或撤换。
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招标人审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对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方便。在施工期间如出现不接受管理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提请中标人及时调整相关人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主动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
构件的运输及现场堆放应有合理的措施,以避免对构件的损坏;材料运输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本工程完工后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竣工资料四份,由招标人组织对施工质量及施工资料进行验收。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执行政府相关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招标人保留缓付工程款的权利。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设有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安全员,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建立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报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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