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栏杆钢材应选用美标不锈钢Q235A,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八、钢质栏杆按照位置不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做防锈处理,防锈年限应保证在5年以上(全部工序应在工厂预制完成):
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根据设计方案提供约1.2m小段栏杆,保护包装带样品以及保护措施方案;
施工管理与竣工验收
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安排有经验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其应常驻现场全面负责施工。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任意调离或撤换。
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招标人审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对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方便。在施工期间如出现不接受管理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提请中标人及时调整相关人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主动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
构件的运输及现场堆放应有合理的措施,以避免对构件的损坏;材料运输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所有铁艺栏杆须通过竣工要求的冲撞测试要求。
本工程完工后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竣工资料四份,由招标人组织对施工质量及施工资料进行验收。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执行政府相关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招标人保留缓付工程款的权利。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设有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安全员,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建立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报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