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涉3案合并执行18年半 罚1亿5600万新台币

   2012-11-02 铁艺大全铁艺大全2660
  陈水扁于龙潭购地案被判刑11年、陈敏熏给款部分判刑8年、龙潭案洗钱部分判刑2年,台“高院”今天裁定应执行刑18年6个月。
 台“最高法院”此前曾判决陈水扁在龙潭购地案的部分是11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5000万元;陈敏熏给款案部分是8年徒刑,并科罚金500万元;今年7月判决陈水扁在龙潭案洗钱部分2年徒刑,并科罚金300万元。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台“高院”下午裁定陈水扁应执行有期徒刑18年6月,并科罚金1亿5600万元,罚金得易服劳役。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wxty009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免责声明  |  法律声明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苏ICP备110579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