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未来建重大工程将评估社会稳定风险

   2012-11-10 铁艺大全铁艺大全8760
            11月8日,江苏省环保厅官网刊文显示,该厅日前专门下发了一份涉及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的文件,专门要求省内各地在重大建设工程环评时,要增加“稳定风险评估”内容,且这一评价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在该省启东市因重大工程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3个月后,上述文件正式出台。据新华社报道,2012年7月28日上午6时左右,江苏南通启东市发生大规模群体游行,抗议当地政府拟将在日本王子纸业排污口选择在启东附近海域。后经南通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拟在启东建设的日本王子纸业排污入海工程。
该文件全称为《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公众参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江苏环保厅尚未在公布《意见》全文,但上述官网介绍文章称,“为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建设,《意见》从公众参与环评调查、环评听证制度、环评公告公示等6个基础方面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

  对于外界最为关心的重大建设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章表示此举“意味着环评不再由环保科研机构说清楚就行,项目所在地的政府也要承担责任”。

  《意见》明确,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敏感项目,应由所在地环保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属于较高风险的敏感项目,依照规定环保部门将暂停受理和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属于低风险的敏感项目,则要求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做好公众意见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注重隐患排查和有效控制。

  《意见》还要求,要积极采纳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应将征求的公众意见纳入环评报告书,对未采纳的公众意见应当做出说明,并将反对意见的原始资料作为环评报告书的附件。

  对公众反对意见超过20%的项目,环保部门应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的形式,再次征求公众意见;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对存在公众参与范围过小、代表性差、原始材料缺失、程序不符合要求,经江苏省环保厅公众意见调查部门核实存在公众反对意见强烈、一时无法有效化解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等问题的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

  对施工期存在重大信访情况,有群体性反对意见的项目,环保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暂停这一项目建设,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后评估等,符合规定后再予实施。

  此外,《意见》特意规定,对可能存在重大环境风险或影响的建设项目,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不少于200份;对可能存在较大环境风险或影响的建设项目,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不少于150份;其他建设项目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应大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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