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轧带肋钢筋产品抽样合格率仅52.0%

   2012-01-03 7850

国家质检总局31日发布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冷轧带肋钢筋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2.0%。

此次抽查的29个省份706家企业生产的715批次冷轧带肋钢筋产品中,合格产品372批次,不合格产品34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2.0%。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横肋中点高、肋间距、肋间隙、重量偏差等,导致这些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采购的原料规格与冷轧带肋钢筋成品规格的对应性较差,未严格执行轧辊验收制度;或为降低生产成本违反生产工艺要求,按照负偏差组织生产。

有分析认为,原材料是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据介绍,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使用的盘条尺寸规格和冷轧带肋钢筋制成品的尺寸规格应具有一定的对应性,从而保证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质量。而目前生产冷轧带肋钢筋的企业普遍使用非专用盘条,这使得企业很难采用合适的压缩比进行生产,无法兼顾产品的强度、延伸与尺寸,从而导致质量不稳定。同时,目前冷轧带肋钢筋企业生产设备总体水平偏低,一些企业仍然采用落后的拔生产工艺,这也对产品质量造成了影响。

据悉,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钢铁类条款解读》的相关规定,自该《目录》颁布之日起,全面淘汰单机产能规模5千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淘汰单机产能规模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目录》要求,已修订了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将上述产业政策规定作为生产许可准入条件。有关人士认为,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冷轧带肋钢筋落后生产能力和装备,是促进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同时,建筑工程使用的冷轧带肋钢筋应把好招标管理和验货关,防止不合格冷轧带肋钢筋用于建筑工程。

针对存在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改正,并严格整改复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复查仍不合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进行撤(吊)销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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