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早上7时5分,狼城岗镇派出所接曹寨村村民报警,称在曹寨村去瓦坡的路上有人被狗咬伤。接警后,镇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伤者已经死亡,死者系狼城岗镇曹寨村村民任如河。派出所民警随即对报警人进行询问,并作了笔录。同时,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派刑警队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一、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局长牛健、副局长马诒定分别作出指示,责成刑侦大队和狼城岗派出所联合成立“11.20”事件调查组,对附近每个鱼池主逐一进行询问,并做好笔录,对每个鱼池上喂养的狗全部进行拍照,并提取每只狗的检材。目前,检材已报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检验,调查组正在等待检验结果,结果出来后,调查组将对附近鱼塘主饲养的犬只逐一进行排查,以便确认犬只。针对个别村民反映有村干部喂养藏獒,作案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调查组高度重视,检验结果出来后,将重点对村干部喂养的犬只进行调查比对,如调查属实将依法处置,绝不姑息。
二、善后处置工作
事件发生后,狼城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善后处置小组,成员由曹寨村包村领导副镇长马利强,太平堤村包村领导武装部长杨静伟,镇派出所所长朱永奇,曹寨村和太平堤村两村包村干部,信访办,曹寨村、太平堤村村干部组成。处置小组看望慰问了任如河家属,并积极与其家属沟通,安抚家属情绪,嘱咐家属先对死者进行安葬。工作组多次组织曹寨村、太平堤村村组干部、附近渔场主召开协调会,动员附近各渔池主为受害者捐助资金,为受害者办理相关后事,目前已筹集2万余元。下一步工作组将积极协调,努力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争取早日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让逝者安息。死者哥哥任如祥属孤寡老人,如其本人和家属愿意,镇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其到镇敬老院生活。
三、加强犬只管理,严防悲剧重演
案发当天,镇政府已安排镇派出所人员在鱼池附件的路上张贴通告,提醒广大群众途径此路段时提高警惕,注意自身安全。同时责令鱼池主对鱼池上饲养的成犬自行处理,不得再喂养大型犬只。11月23日,镇处置小组召集事发现场附近的鱼池主和两村干部召开会议,通报任如河被狗咬伤致死的相关情况,并进一步强制要求各渔池主对养犬进行自行处理,严防类似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