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力度的加大和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年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7554万人,比2005年的2918万人增长1.59倍
2012年8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其中对2005年至2011年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情况”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城镇和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等构成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
就社会救助对象而言,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56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298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79万人。2011年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共资助664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直接医疗救助2367万人次。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力度的加大和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年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7554万人,比2005年的2918万人增长1.59倍。
就救助经费而言,2011年,整个社会救助体系的总支出为1834亿元,社会救助体系的“中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合计1284亿元,比2005年增长5.22倍。
2007年至2011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增长率为10.99%,比同期CPI平均上涨幅度高出7.62个百分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增长率为11.40%,比同期CPI平均上涨幅度高出8.03个百分点。
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2005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411亿元,累计有灾民5.96亿人次得到了救助。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及时投放,切实保障并妥善安置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14亿元低保资金遭违规发放
审计署审计发现,社会救助工作存在违规发放低保金、审批程序不规范、医疗救助不作为、资金管理不得当、信息化建设滞后、贪污冒领有漏洞六大问题
种情况的确存在。审计署2012年的审计报告中披露了6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违规发放低保金。审计发现:有8个省(本级)178个市(本级)1899个县向323万人次的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共14亿元;有两个省(本级)26个市(本级)409个县两万人重复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涉及的金额达5206万元。
二是审批程序不规范。在抽查的8101个居委会和村委会中,有719个居委会和村委会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低保对象,有210个居委会和村委会存在干部人为确定低保对象的情况。
三是医疗救助不作为。到2011年年底,有2514个县共结余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26亿元,相当于这些地区当年医疗救助资金财政投入的80%。但是,这些地区按政策得到医疗救助资金资助的低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仅占63.69%。
四是资金管理不得当。审计发现:有1个省(本级)5个市(本级)31个县城低保资金约有11亿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部分地区在会计记账和核算方面存在问题,涉及的金额将近4亿元。有24个市(本级)344个县财政应补助的低保资金24亿元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1个省(本级)9个市(本级)79个县不及时发放待遇,涉及的金额达5亿元;部分地区低保人员变动情况未及时上报,造成上级多拨付3亿元城乡低保资金。部分地区有将近4亿元低保资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信息化建设较滞后。全国尚有未对城乡低保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县1657个。部分地区民政部门的城乡低保数据信息不完整,质量不高。大部分地区民政与公安、工商、地税部门间的低保信息沟通机制尚未建立,对低保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