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将散装水泥管理纳入立法计划

   2012-01-16 9530

水泥是人类生活和社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建筑材料,使用散装水泥则是一种节能的有效渠道。省政协委员张亚平建议,将散装水泥管理纳入我省地方立法计划,为推动节能减排提供法律保障。
  
  散装水泥是指不用纸袋或塑编袋包装,直接通过专用器具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据测算,每生产一万吨散装水泥可节省包装纸60吨,而生产60吨纸需要电7.2万度,煤78吨,烧碱22吨;另外,每运输一万吨散装水泥,比运输袋装水泥可减少水泥损失4%。
  
  张亚平委员表示,我省散装水泥的推广已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2010年全省共生产使用散装水泥2246.9万吨,相当于节约标准煤51.6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4.23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10.11亿元。
  
  但与此同时,我省在散装水泥管理方面的立法、行政工作均比较滞后。现行的《陕西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出台于1999年,已经不太适应当前的需要。为此,他建议:鉴于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且面临着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建议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散装水泥立法调研,并将其纳入我省地方立法计划,为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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