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组织的“2012年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7月18日,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发布了《关于“2012年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现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原招标文件设定的采购目标已不能满足新的需求,因此招标人将于近期另行组织招标。”
前次招标涉及业内110家企业,因此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对于此项大变动,有业内人士表示惊讶,也有人表示理解,认为这是对后续推广实施负责的举动。在大家纠结于另性开标的种种原因以及重新开标的具体时间时,新的招标文件已经出台。
对于第二次开标,想必大家都会非常关注前后两次招标文件的变化。为了让业内人士对前后两次招标文件有一个更为清晰的了解。记者专门对前后两次的招标文件进行了细致对比,虽然改动部分不多,但其中某些改动也是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的。
一、招标文件名称发生变化
新的招标文件名称为“2012/2013年度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而此前的招标文件名称为“2012年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在本次招标的时间跨度上延长至了2013年。
二、投标要求更加注重产品的实际应用推广
首先,在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第2条中,新的招标文件增加了“同时鼓励投标人推广应用模组及接口可通用的产品”。增加本条内容显示出,招标人考虑到了日后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也是对目前LED照明产业中存在的接口不统一现况的考虑。
其次,在“投标人须知”中,新的招标文件还增加了对中标产品年度推广量的最低要求。
其中对于“室外照明产品-LED路灯、LED隧道灯”的要求是“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两包同时中标入围,则中标产品合计年度推广量须不低于10000盏;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单包中标入围,则中标产品年度推广量须不低于5000盏。”
对于“室内照明产品-LED筒灯、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要求是“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两包同时中标入围,则中标产品合计年度推广量须不低于60000盏;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单包中标入围,则中标产品年度推广量须不低于30000盏。
再次,在第三章的“技术要求”中,新的招标文件在原有技术要求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产品标志要求”,即“中标企业应在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印刷‘政府补贴、绿照工程’的统一标识”。
三、降低投标产品报价在评标标准的占比
原有招标文件总分100分的评标标准中,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原则为:1.投标人商务资质8分;2.投标产品质量45分;3.投标人能力15分;4.投标产品报价32分。